西子洁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3-28修订)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