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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03-28修订)
XZCEXZCE(SZ:002534)2024-03-29 14:25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 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提名 委员会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1 职务。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 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