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本次自愿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支持公司持续、 健康、稳定的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 及邓烨芳女士自愿承诺: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三、公司董事会责任 | 证券代码:002541 |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76 | | --- | --- | | 债券代码: 128134 | 债券简称: 鸿路转债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路钢构") 日前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及邓烨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