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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THVOWTHVOW(SZ:002564)2023-08-11 05:58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09121 分 类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司文培、易晓荣、俞铮庆、彭真义、王煜、徐超: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91342580000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3〕92号 主 题 词 你们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 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23年8月7日 【打印】 【关闭窗口】 经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77亿元。2023年3月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