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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THVOWTHVOW(SZ:002564)2023-11-20 14:3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未 发生《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事项,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拟向上海恒电实业有限 公司出售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 况进行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 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