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7 月)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会议 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主要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 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董事本人出席 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审议以下事项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要求的议案时, 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决议: (一)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三)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实施回购。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也可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有关职责。 二、会议的组织和通知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统一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和组织。 第六条 议案的提出: (一)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