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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THVOWTHVOW(SZ:002564)2024-06-26 11:13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 年 7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 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 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股东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事" 特指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生或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