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经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 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需要,公 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专门会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