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嘉源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嘉源(2023)-01-913 敬启者: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本次发行的专项 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发行出具了嘉源(2023)-01-458 号《北京市嘉源律 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律师工作报告》、嘉源(2023)-01-459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 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嘉源 (2023)-01-588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一)》、嘉源(2023)-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