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吉姆: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 会负责。 1 / 9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