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 立董事)或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 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 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 某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 分别投向各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含独立董事)或监 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含独立董事)或监事(不含 职工代表监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的选举 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