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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YZNMYZNM(SZ:002652)2023-10-25 10:1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 天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