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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YZNMYZNM(SZ:002652)2024-04-23 08: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的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 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