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独立董事子公司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关于子公司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 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 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2 次 定期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高 峰) 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本次子公司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室气 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李 巍) (施伟力) 关于子公司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 (梁仕念) 2023 年 8 月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