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经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已审批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为 195,931.42 万元(其中含 1,180 万美元境外债担保,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汇率 1 美元=6.4601 元人民币折算,为人民币 7,622.92 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外的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17,731.42 万元(其中含 1,180 万美元 境外债担保,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汇率 1 美元=6.4601 元人民币折算,为人民币 7,622.92 万元)。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和违规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文件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公司上述担保 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 经核查,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