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7月)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 (2024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关于全面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 员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理层,包括高级管理人员 中的经营班子成员(含总裁、副总裁等)。公司党委书记、 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 指对经理层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 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 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 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 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结合; (二)坚持发挥国有企业政治优势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 - 1 - 合; (三)坚持契约化管理,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强激励与硬约束相结合; 第九条 经理层的任期期限由公司党委、董事会确定, - 2 - 一般为三年,不得随意延长。经理层的个人岗位任期与领 导班子的整体任期同步。最长连任届数不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