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美大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 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以及通过非公允交易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 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 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累计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张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