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议案资料,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经过讨论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和相关资料,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本次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范海峰先生、张新先生、黄天东先生、 欧永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