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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钢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内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为当然 委员。 第五条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每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在任职期间,如出现委员有不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 形或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 规则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 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委员会因委员辞职、被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 人数低于三分之二时,在董事会补选出新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1 第一条 为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