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招商引资物业租赁实施细则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引资物业租赁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物业招商引资平台作用,指导和规范招商引 资物业租赁工作的开展,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 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国资[2023]27 号和 《广州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 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企 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 招商引资准入资格 2.1 优质实体企业库 产业园区导入的优质实体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科技实力或产业竞 争力,发展前景态势良好,对当地经济贡献较强,在促进科技创新及 新兴产业"补链、强链、延链",以及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上具有重 大影响力、带动力。 2.2. 优质品牌商家库 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导入的优质品牌商家,应属于国内外一 流品牌或业内排名前列的商家,具有较强的消费引流带动能力,并能 够对物业整体经营效益和价值提升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2.3 优质实体企业库和优质品牌商家库由出租管理部门根据招引对 1 象的实际情况以及所属行业标准,经科学论证后进行增减。纳入优质 实体企业库和优质品牌商家库的租赁事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