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修订 1 (一)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本办法制定,负责对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和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和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 有效激励、适度约束原则,符合市场化改革和激励约束的相关政策规 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经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薪酬总额=基本年薪+效益奖金+福利 | 类别 | 项目 | 性质 | | --- | --- | --- | | 基本年薪 | 基本工资 | 固定薪酬 | | | 竞业与保密补偿 | | | | 绩效工资 | 浮动薪酬 | | 效益奖金 | 经营业绩奖 | | | | 超额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