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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6/10/11/16/17 层 邮编:200120 6/10/11/16/17F, Two IFC,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电话/Tel : 86 21 6061 3666 传真/Fax : +86 21 6061 3555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河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