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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上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黄倬桢 章美珍 熊涛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本 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 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且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