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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上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2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1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两位委员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