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 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 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 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 置、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董事: (一)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之 一者;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