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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上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煌上 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本实施细则所 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1/2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