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了解,本次会议聘任的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的 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刘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扈鑫 先生、欧顺明先生、杨思华先生、王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个人履历、学历 职业、专业素养及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 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