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 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张永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