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 月气门")拟在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期内,公司股东张弢、欧 洪先为登月气门向农商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该连带责任担保 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张弢、欧洪先为公司股 东,且担任登月气门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 登月气门业务发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