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建设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 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审查批准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与各 关联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