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监督、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