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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贵银业: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HUNAN SILVERHUNAN SILVER(SZ:002716)2024-03-03 07:3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动作,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郴 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