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 湖南 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截至 2023 年末 在任独立董事黄健柏先生、卫建国先生、刘兴树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年4月26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健柏先生、卫建国先生、刘兴树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