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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 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本 次换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经核查,陈思伟先生、郭裕春先生、杨春晖先生、朱顺江先生、李强先生、 柴钢先生 6 名董事候选人及周颖女士、王玉荣先生、翁荣贵先生 3 名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上述 9 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 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新增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