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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为促进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锂业")生产经营发展,思特瑞锂 业向关联方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科技")和四川鼎暮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鼎暮")借款,关联方思特瑞科技 和四川鼎暮分别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 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一年期)(即 LPR),借款期限为 1 年,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且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 2、陈思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思特瑞科技和四川鼎暮的实际控 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等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3、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6 票赞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