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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11月16日 1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思特瑞 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锂业")生产经营发展,思特瑞锂业拟向关联方 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科技")和四川鼎暮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鼎暮")借款,关联方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分 别向思特瑞锂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即 LPR),借款期限为1 年,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且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 该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翁荣贵、王玉荣、周颖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