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3月)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财务总 监 1 名,副总经理 2 至 3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规范公司总经理 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以及《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进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 监。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均可以连聘连任。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聘任,应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