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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 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查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