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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002762JFLB(002762)2023-12-22 12:24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