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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002762JFLB(002762)2023-12-22 12:24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规范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发拉 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