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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管理机构。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 披露前,公司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表(见附件 1),并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协调和组织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 证券投资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控、信息披露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 记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