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建艺装 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 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 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 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 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