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具体回 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条件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为:250 万股至 500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上下限为:1.3714%至 2.7427%。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 尚无增减持计划,如回购期间有增减持计划出现,本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披露 相关信息。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