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HUI(00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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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 - 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2026-03-20 10:49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5、本财务顾问在与收购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 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 诈问题。 财务顾问报告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三月 财务顾问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 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收购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收购人出具的《无 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财务顾问报告。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收购人提供。收购人已作出承诺,保证其 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文件和 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
洪汇新材(002802) - 关于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2026-03-20 10:49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要约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无锡锡港启兴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收购人或锡港启兴)的委托,就锡港启兴 由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汇新材)注销回购股份并减 少注册资本导致锡港启兴合计持有洪汇新材的股份比例由 29.99%被动增加至 30.16%(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免于发出要约事宜,担任锡港启兴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9 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 号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 ...
洪汇新材(002802) - 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6-03-20 10:49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无锡锡港启兴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收购人或锡港启兴)的委托,就锡港启兴 由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汇新材)注销回购股份而减 少股本,导致锡港启兴持有洪汇新材的股份比例由29.99%被动增加至30.16%而 编制的《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相关事宜,担任锡港启 兴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就收购人 为本次收购编制的《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 ...
洪汇新材(002802)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6-03-20 10:3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洪汇新材 股票代码:002802 收购人: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蠡漍西社区东港智慧电力融合创新园东廊路1038 号3064-1室 通讯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蠡漍西社区东港智慧电力融合创新园东廊路 1038号3064-1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16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 购人在洪汇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洪汇新材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因洪汇新材注销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收购人拥有洪汇 新材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全部 ...
洪汇新材(002802) -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2026-03-16 11:46
特别提示: 1、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 完成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公司已注销回购股份 1,056,1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182,301,990 股减少至 181,245,89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8,230.199 万元变 更为 18,124.589 万元,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29.99%被动 增加至 30.16%。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 30% 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 事宜已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本结 构相应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 ...
洪汇新材(002802) -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03-16 11:46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056,10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8%。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2,301,990 股变更为 181,245,890 股,注册资本将 由人民币 182,301,990 元减少至人民币 181,245,890 元。 2、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 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6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 ...
洪汇新材(002802) - 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6-03-16 11:46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洪汇新材 股票代码:002802 收购人: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蠡漍西社区东港智慧电力融合创新园东廊路1038 号3064-1室 一、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16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摘要。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 了收购人在洪汇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洪汇新材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 购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因洪汇新材注销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收购人拥有洪汇 新材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被动增至30.00%以上,本次收购符 合《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和《9号指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
洪汇新材(002802) - 公司章程(2026-03)
2026-03-05 08:3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六年三月 | 第一章 | | 总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 党组织 | 22 | | 第六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6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洪汇新材(002802) -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6-03-05 08:30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 本次变动数量 | 本次变动后 | | | --- | --- | --- | --- | --- | --- |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 | 数量(股)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 | | | | 例(%) | | | 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31,575,823 | 17.32 | 0 | 31,575,823 | 17.42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0,726,167 | 82.68 | -1,056,100 | 149,670,067 | 82.58 | | 总股本 | 182,301,990 | 100 | -1,056,100 | 181,245,890 | 1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截至公告披露日数据测算,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 致 ...
洪汇新材(002802) -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03-05 08:30
本次回购股份 1,056,1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2,301,990 股减少 为 181,245,890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82,301,990 元减少为人民币 181,245,890 元。具体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 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