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保荐书 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泰证券")接受广东红墙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红墙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为本次发行出具上市保荐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泰证券")及指定的保荐代 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 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1 | 声明 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