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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 2023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04:21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69】号 02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本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本评级机构及评级从业人员与评级对象不存 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本评级机构与评级从业人员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 观、 公正原则,但不对评级对象及其相关方提供或已正式对外公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作任何保证。 本评级机构依据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对评级结果作出独立判断,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本评级报告观点仅为本评级机构对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个体意见,不作为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 建议。本评级机构不对任何机构或个人因使用本评级报告及评级结果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本次评级结果自本评级报告所注明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被评证券的存续期。同时,本评级机构已对受 评对象的跟踪评级事项做出了明确安排,并有权在被评证券存续期间变更信用评级。本评级机构提醒报 告使用者应及时登陆本公司网站关注被评证券信用评级的变化情况。 本评级报告版权归本评级机构所有,未经授 ...
红墙股份(002809) - 2023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2025-05-28 03:48
2023 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69】号 02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本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本评级机构及评级从业人员与评级对象不存 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本评级机构与评级从业人员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 公正原则,但不对评级对象及其相关方提供或已正式对外公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作任何保证。 本评级机构依据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对评级结果作出独立判断,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本评级报告观点仅为本评级机构对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个体意见,不作为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 建议。本评级机构不对任何机构或个人因使用本评级报告及评级结果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本次评级结果自本评级报告所注明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被评证券的存续期。同时,本评级机构已对受 评对象的跟踪评级事项做出了明确安排,并有权在被评证券存续期间变更信用评级。本评级机构提醒报 告使用者应及时登陆本公司网站关注被评证券信用评级的变化情况。 本评 ...
红墙股份(002809)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2025-05-28 03:48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 规定,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 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资信")对公司 2023 年 10 月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维持"红墙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证资信出具的 《2023 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
红墙股份: 关于红墙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5 08:22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7094 债券简称:红墙转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3.96 元/股)。 如后续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可能触发"红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 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若后续正式触发"红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条件当日 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红墙转债"赎回可转债的权利,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 材料股份有限 ...
红墙股份(002809) - 关于红墙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25 07:4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墙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2809,股票简称:红墙股份; 2、债券代码:127094,债券简称:红墙转债; | 证券代码:002809 |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3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4 | 债券简称:红墙转债 | |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 码"127094",转股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转股的初始价格 为10.89元/股。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红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5),"红墙转债"转股价格由10.89元/股调整为10.74元/股。 二、"红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3、可转债发行日期:2023年 ...
红墙股份(002809) -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0:45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戴振军律师、刘浩律师出席了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 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 ...
红墙股份(002809)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10:45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 络投票 的具 体时间 为: 2025 年5 月20日9:15-9:25,9:30-11:30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 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 ...
红墙股份(002809)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05-18 07:4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红墙股份 | | | --- | --- | | 联系电话:010-59013883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强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盛苑 联系电话:010-59013887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郭强、张芮嘉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1 1 日—2024 12 31 年 月 年 月 日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5 月 12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三会运作资料;了解公司 | | | 管理层的任职情况;查询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3、三会 ...
红墙股份(002809)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2025-05-18 07:4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 | --- | --- |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 | 是 | 不适用 | | 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减持承诺 | | |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不适用 |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 | |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发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 是 | 不适用 | |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 | |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履行其任职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 是 | 不适用 | |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承诺 | | |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足额补偿 | 是 | 不适用 | | 发行人可能未缴或少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 | ...
红墙股份(002809)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5-18 07:45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 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0500027号《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 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红 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中泰证券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2、本保荐人及本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 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