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已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事 项事先提供了资料,并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也对资料进 行了认真的审阅,现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并相应修订发行预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是为了进一 步明确特定对象的认购范围,调整后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