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对照表
| 原条款 | 新条款 | | --- | --- | | 第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 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 | 融券交易。 | | | 第九条 如因公开或非公开公司发行股 | 第九条 如因公司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 | | 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 | 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 | 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 | | 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 | 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 | | 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在办理 | 性条件的,公司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等手 | | 股份变更登记等或行权手续时,向深交所 | 续时,向深交所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 | 和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 |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 | | 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深圳分公司")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 |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