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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荣技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ChitwingChitwing(SZ:002855)2024-01-29 13:11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 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