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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荣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ChitwingChitwing(SZ:002855)2024-04-26 17:51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权 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负责对 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且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禁止性情形;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 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